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公告

魏显红:本院受理原告临朐县吕匣长宏机械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鲁0724民初425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