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内蒙古察右前旗兴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海城市华宇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381民初103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交纳相应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察右前旗兴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海城市华宇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381民初103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交纳相应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