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海城市浩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李兆亮:本院受理原告吕久亮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辽0381民初1356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追加被告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海城市浩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李兆亮:本院受理原告吕久亮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辽0381民初1356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追加被告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