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公告
马长利、夏学永、王汝桥:本院受理原告代俊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九山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马长利、夏学永、王汝桥:本院受理原告代俊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九山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