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公告
彭蒙蒙:本院受理原告盐城市盐都区潘黄繁荣五金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903民初69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高新区第三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彭蒙蒙:本院受理原告盐城市盐都区潘黄繁荣五金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903民初69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高新区第三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