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公告单位: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原告李伟
刊登日期: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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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工厂、王正伟、姬永强:
本院受理原告李伟诉你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被告吕永江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
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
3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