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安位:本院受理原告郑孟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黔0626民初1846号判决书,判决:被告安位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原告郑孟兰(郑梦兰)借款69000元;案件受理费1526元,由被告安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