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达公告
李永春、刘淑娟、张国建、王彦春、刘永波、刘忠奎、孙桂珍:本院受理(2024)黑0833执恢137号执行案件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远市支行申请执行你们及李艳秋合同纠纷一案,(2020)黑0833民初54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向你们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冻结裁定书,公告日期为30日,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
李永春、刘淑娟、张国建、王彦春、刘永波、刘忠奎、孙桂珍:本院受理(2024)黑0833执恢137号执行案件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远市支行申请执行你们及李艳秋合同纠纷一案,(2020)黑0833民初54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向你们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冻结裁定书,公告日期为30日,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