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李国印:本院受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中心支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0928民初113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