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公告
李猛、余海燕:本院受理原告叶佳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1523民初65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李猛、余海燕:本院受理原告叶佳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1523民初65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