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代新花:本院受理原告刘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527民初409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