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张忠: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丰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徐红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20日内,并定于2025年2月6日9时在本院高清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