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公告
董文莉: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太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第三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豫1602民初575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董文莉: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太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第三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豫1602民初575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