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公告
咸宁市天升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夏庆瑞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1202民初6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温泉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咸宁市天升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夏庆瑞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1202民初6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温泉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