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公告单位: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原告赵合超
刊登日期:202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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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月生:
本院受理原告赵合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4)豫1602民初99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15日为上诉期限,逾期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