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尚凤梅:本院受理原告中牟县朋飞蔬菜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截止至2025年1月9日,并定于2025年1月12日10时30分在本院常营法庭(南邻常营派出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