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张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聚发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郑向华、张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郑向华不服本院做出(2024)豫1602民初877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北楼510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