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付勇:本院受理原告郭秋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月7日9时30分在本院洋河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