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公告
(2015)振安执字第00208号丹东合力砖瓦有限责任公司、丹东三合建筑材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高俊波及相关权利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唐国华与被执行人丹东合力砖瓦有限责任公司、丹东三合建筑材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封并评估、拍卖了两名被执行人所有的一吨翻斗车等财产,上述财产经2017年3月22日及4月25日两次公开拍卖均因无人报名竞买而流拍。现申请执行人同意以原评估价接收上述财产中的一吨翻斗车、叉车、步道砖模具、H型钢、方钢桁架以物抵债,且自愿承担上述物品的价值贬损及数量缺失。如被执行人、其他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上述财产以评估价抵债违反法律、司法解释规定或者损害其合法权益或损害公共利益,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本院将视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