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唐秀光:本院受理原告张辉诉你、张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921民初3481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向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