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公告
郭正要、李会勤、桂波:本院受理原告肖淑文诉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豫1628民初4933号民事判决书及(2024)豫1628民初493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15日为上诉期限,逾期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郭正要、李会勤、桂波:本院受理原告肖淑文诉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豫1628民初4933号民事判决书及(2024)豫1628民初493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15日为上诉期限,逾期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