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李加海:本院受理原告李杰保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424民初56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大仵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