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士周:

本院受理原告商丘市万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柘城开来分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间截至2023年11月29日。本案定于2023年11月30日下午15时在柘城县人民法院大仵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