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鹿邑县万家乐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鹿邑县鑫悦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1628民初6174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