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公告单位: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原告李艳霞
刊登日期:202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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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孙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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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李艳霞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豫1627民初6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