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转让
姜高贺、姜欣、姜秀斌、张宗侠:依据微山县人民法院(2018)鲁0826民初669号民事判决书、(2018)鲁0826民初1698号民事判决书、(2023)鲁0826执异10号执行裁定书,我方对你方享有到期债权。现我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将上述判决书及裁定书确认的全部债权及从权利转让给曹庆恩(身份证号码:370826196611253030)享有,请你方直接向其履行付款义务。
通知人:张体建 2024年10月29日
姜高贺、姜欣、姜秀斌、张宗侠:依据微山县人民法院(2018)鲁0826民初669号民事判决书、(2018)鲁0826民初1698号民事判决书、(2023)鲁0826执异10号执行裁定书,我方对你方享有到期债权。现我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将上述判决书及裁定书确认的全部债权及从权利转让给曹庆恩(身份证号码:370826196611253030)享有,请你方直接向其履行付款义务。
通知人:张体建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