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公告

鹿邑县翰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鹿邑县综合投资有限公司与你公司、河南鹿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6)豫1628民初594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顺延15日内为答辩和举证期限,并定于2026年8月31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