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公告

杨海红: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送达(2026)豫1422民初287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杨海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84267.37元逾期保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