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吉林:原告陈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苏1391民初5993号民事判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洋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