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102民初3429号王俊华:本院受理原告漯河市昊达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102民初3429号王俊华:本院受理原告漯河市昊达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