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公告

赵红梅:本院受理原告庞在东与被告杨卫峰、赵红梅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1422民初15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