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诉公告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公告
范高杰、范万里:本院受理原告史辉与被告刘力士、王艳涛、刘志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刘力士、王艳涛不服本院(2026)豫1628民初1491号民事判决书,已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刘力士、王艳涛的上诉状副本。刘力士上诉诉求:1.撤销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2026)豫1628民初1491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关于被告刘力士在34341.92元的范围承担清偿责任的判项驳回原告史辉对刘力士的全部诉求;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王艳涛上诉诉求:撤销一审法院(2026)豫1628民初1491号民事判决书关于王艳涛应在范高杰不能清偿部分在104341.92元的范围内向史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判项;2.请求依法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史辉对上诉人的全部追偿请求;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史辉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