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公告

董振杰:本院受理原告袁秀荣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1422民初7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限你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袁秀荣代偿款70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河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