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公告

马秀明、马君凯、赵心平:本院受理原告汤善亮、马艳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5月25日15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