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公告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1002破42号之一2026年5月20日,台州市永安煤炭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台州市永安煤炭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共计负债713987.86元,已经发生破产费用1117.27 元,债务人总资产为848.79元,故请求本院宣告台州市永安煤炭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6年5月20日裁定宣告台州市永安煤炭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