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袁艳:本院受理徐雨霖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903民初92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高新区人民法庭(原潘黄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高新区人民法庭(原潘黄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