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公告
黄瑞君:本院已受理原告解伟聪诉被告崔康达、韩冬、黄瑞君、秦有干、第三人李娜娜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2026)豫1627民初3818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7月10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届时若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