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公告
杨海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6月29日10时在本院河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公告
杨海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6月29日10时在本院河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