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公告

林东坤、龙小花:本院受理原告宋腾飞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2026)豫1628民初2136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15日为上诉期限,逾期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