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人民法院公告

原告樊威峰与被告柳小所系平舆县杨埠镇洼张村委大柳庄村民,并一同在兰州市经商。2023年9月3日,被告的微信号在名称为“兰州回收”和“新蔡平舆二手电脑圈货物买卖交流”的微信群内发布:“注意、大家注意这个人,洼张大队大柳庄樊威峰今年4月份,带他到我客户公司帮忙,我们一起合伙买一批自助机。8月31日晚上10点他背着我偷偷摸摸拉走两车自助机”和“和他这种人交往大家多注意,一不当心、就把客户挖跑了,年龄不大挖生意真是行家,红圈里就是他本人”的内容,并在该群中用红色圆圈标出原告的身影。本院认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网络更不是法外之地。被告的微信号在微信聊天群中私自发布带有原告姓名、照片的相关信息,并发表不当的言论,被告的上述行为,严重影响原告在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形象,并使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已经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公民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本院要求柳小所立即删除其在微信群中的不当言论,连续两日在名称为“兰州回收”和“新蔡平舆二手电脑圈货物买卖交流”的微信群内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因被告拒不履行该义务,本院选择本报刊公布本判决的主要内容。

平舆县人民法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