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新生:本院受理原告刘腾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1422民初2714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6年6月23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