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魏光荣:本院已受理(2026)黔0626民初1200号原告德江县达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不能向你直接或留置送达,本院依法将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及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6月30日下午15时00分在德江县人民法院高清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