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公告

袁二军:本院受理原告董小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起诉状主要内容是:1、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100000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支付从2013年10月14日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辉县市人民法院城关法庭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