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黑龙江省抚远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向军、徐洪军:本院受理(2025)黑0883执恢168号执行案件即黑龙江抚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向军、徐洪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6)黑0833民初12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向你们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冻结裁定书。公告日期为30日,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