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公告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公告
武伟:本院受理原告张利梅与你、利辛县百香果业超市、利辛县百香果业超市界首市中原路一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0221民初13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公告
武伟:本院受理原告张利梅与你、利辛县百香果业超市、利辛县百香果业超市界首市中原路一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0221民初13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