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公告

孙龙飞:本院受理原告赵帅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6月3日10时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