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陕0824民初65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桥畔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