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凯:本院受理原告宋军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5月14日15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