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公告

景超龙(身份证号1427**********2114):本局给予你行政处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陕0107交罚〔2025〕293号):缴纳《行政处罚决定书》(陕0107交罚〔2025〕293号)给予景超龙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的行政处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履行本催告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址:西安市华清东路186号运政违章处理大厅,联系电话:029-8742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