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公告

彭贤永、陆玉荣:本院受理李昂诉陈昭娣、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与你二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4月15日15时20分在本院朱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